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率先实现科学发展的决定
Source: | 深圳特区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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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date: | 2008-12-17 |
Document type: | Information |
Quoted by: | 金业阳 |
Abstract: |
<p><font size=4><strong>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率先实现科学发展的决定<br /></strong></font></p>
<p>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各地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率先实现科学发展,特作如下决定。一、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率先实现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三、深化经济领域改革;四、深化社会领域改革;五、进一步扩大开放与合作; 六、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金业阳,摘自:深圳特区报,2008.12.17)</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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